关于房屋买卖中的纠纷

提问者 :  xiaoweilai
时间 :  2010-12-19 23:19
所属分类 :  买房-贷款办理-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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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2个回答
  • 姜雨鸣

    你爷爷去世,你奶奶虽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你父亲和姑姑、叔叔、伯伯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可以继承。所以,如果房屋是你爷爷和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你爷爷去世后,因为继承的关系,你奶奶已经不是房屋全部产权人了。建议按房管局的意见办理。如果你爷爷的子女因为继承不统一意见,那么你奶奶可以作为原告,起诉所有的子女房屋确权。子女直接表态是否放弃继承。

    2013-12-20 20:25

  • sunbingche

    只签署了《北京市存量房屋居间合同》,房屋属于我父母的共同财产,买方支付了2万定金。

    2010-12-20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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