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帐户的钱可以取出来用作其他吗?

提问者 :  stores
时间 :  2010-01-06 09:11
所属分类 :  买房-贷款办理-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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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7个回答
  • 殷志成

    可以百度一下哦。

    2014-07-15 20:56

  • a6091795

    管他什么金 只要是自己的票子 想花到哪就花到哪

    2010-01-08 20:59

  • ccl0405

    得经过很我认为很麻烦的程序的。结果是可以的,因为公积 金里有部分是缴的钱,并且就是为了让自己买房子的时候少些压力的。一般都是不可以作为其他用途的,因为着钱本来就是用来买房子的,如果在去作为其他用途是不可以的。

    2010-01-08 18:59

  • 8zoosun

    我是做房地产的,据我所知道的,住房公积金是不能提出来用作其他的,只能用来买房还贷,现在应该还可以租房付租金农村户口可以取出来,其余只有符合以下情况才能取出来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10-01-08 17:37

  • 晨曦中的百合88

    可以的

    2010-01-08 16:47

  • a464033581

    可以,但是首次必须以购买房屋为由,拿房产证才可以,但是以后就由你个人处理了

    2010-01-08 16:24

  • 陈星似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促进城镇住房建设、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基本内容,是实现职工住房社会化、商品化的一种重要方式。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住房贷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职工购建住房的支付能力,促进住房建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含义: (1)住房公积金制度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这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稿源提供 法律出版社《住房公积金98问》)

    2010-01-08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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