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阿姨单位十年前分的房子,每月交房租,她去世后,子女可以继承吗?

提问者 :  我不是钉子
时间 :  2007-06-24 14:54
所属分类 :  买房-收房验房-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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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2个回答
  • 玉树麟枫

    女儿可以继续居住,但是房租会多交。必须与房产产权单位联系

    2007-06-24 14:59

  • sunny520311

    户口在一处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申请继承该房产继续承租。至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就要看该单位的规定了B需要书面声明放弃继承权

    2007-06-24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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