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契税问题

提问者 :  农医
时间 :  2011-03-22 19:54
所属分类 :  买房-交易过户-费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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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10个回答
  • 赵勇

    买房时的价格,还是

    2014-12-27 23:06

  • 吴明

    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2014-12-23 20:54

  • 王鑫

    庭(成员范围包括购

    2014-12-23 20:51

  • 周彩红

    您好,买卖过户产生的费用相对较少。目前最新契税缴纳政策是这样的: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我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商品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鉴证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登记受理时间为准。凡在2010年10月1日前已签订房屋买卖契约,但尚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契约鉴证或登记的,应在2010年10月20日前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契约鉴证或登记手续,逾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营业税:超过5年(含2年)免征;不足5年差额征收(计税价格-购买原价)×5.55%。个人所得税:按核定征收1%或查验征收20%;满5年、家庭唯一住所,免征。

    2014-04-30 16:09

  • 刘强

    您好,买卖过户产生的费用相对较少。目前最新契税缴纳政策是这样的: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我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商品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鉴证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登记受理时间为准。凡在2010年10月1日前已签订房屋买卖契约,但尚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契约鉴证或登记的,应在2010年10月20日前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契约鉴证或登记手续,逾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营业税:超过5年(含2年)免征;不足5年差额征收(计税价格-购买原价)×5.55%。个人所得税:按核定征收1%或查验征收20%;满5年、家庭唯一住所,免征。

    2014-04-26 17:46

  • 周伟

    前的价格。如果几年后

    2014-12-26 20:53

  • 张刚

    手续,逾期按本通知规

    2014-12-26 19:52

  • 将义

    后我的房子准备出售,

    2014-12-26 19:35

  • 赵勇

    新契税缴纳政策是

    2014-12-23 20:37

  • 赵勇

    的价格,还是按目

    2014-12-2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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