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用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的额度与公积金帐户的金额存在比率吗?还是能贷多少就贷多少啊?急!!!!

提问者 :  情感月光
时间 :  2009-02-24 10:41:00
所属分类 :  买房-贷款办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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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2个回答
  • 殷志成

    可以百度哦。

    2014-07-19 23:33:00

  • 郭之杰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贷款申请人或者共同贷款申请人不能用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全部或者部分支付首期购房款。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基于公平合理、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因为,申请贷款的职工已经获得了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一定倍数的金额的贷款,已经将其他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互助给自己所用。如果允许申请贷款的职工既提取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支付首期购房款,又获得贷款资金,对其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来说,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因此,贷款政策规定:你要贷款,就不能提取储存余额;你要提取储存余额,就不能申请贷款。当然,限制职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只是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时。贷款以后,在规定的时间,职工仍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冲抵贷款本息。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2009-02-26 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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