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继承问题

提问者 :  四川方言全集
时间 :  2009-06-07 18:51:00
所属分类 :  买房-交易过户-过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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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3个回答
  • xd6636862

    1,不识字也可以立遗嘱,但是要找和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和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来代笔最后有他签名。2,直接做一份公正就可以,不必要要他们每人写一份弃权证明。3,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是不需要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所以 他们没有继承权。

    2009-06-09 18:39:00

  • xian5126

    首先,老人家不识字,可以找非遗产当事人代书《遗嘱》,经过老人家签字或按手印后生效。也可以采用录音的方式订立《遗嘱》。但如果老人家痴呆程度很深,已经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有相对的鉴定标准)。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任何方式的《遗嘱》都是无效的。当然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去公证处订立《遗嘱》(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公证部门是不予订立的)。 如果老人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由她的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民事行为。我想老人家的法定监护人一定是她的子女,因为子女本身也是《遗嘱》的当事人。所以也是无法订立《遗嘱》的。 对于那几个口头放弃继承权的,当然要有法律依据,如书面放弃书,或是录音。如果没有,如果当事人反悔也是无从查证的。 根据我的理解,老人家的父母,和配偶应该都不在人世了,所以遗产的第一继承人是她的子女,即楼主的岳父,和他的兄弟姐妹。如像楼主所说,岳父的大哥和大姐夫妻都已经双亡,会由其的子女代为行使继承权。 根据楼主所说情况,在没有《遗嘱》或,其它第一继承人的放弃继承《声明》。楼主岳父是无法直接得到该房屋的继承权。如果上述《遗嘱》《声明》都没有。楼主在家庭会议时采用录音的方式,录下其它第一继承人的放弃继承口头《声明》同样有效。 对于没有放弃继承的第一继承人,法院也会根据该房屋的出资情况,及老人的赡养程度。来综合考虑。初步估计如果由法院宣判,楼主岳父会拥有该房屋60%以上的继承权!

    2009-06-09 17:12:00

  • xia208

    1、可以!有文字的,有公证书,有录音、、或他人记录,旁人签字证明。2、最好这样!不一定要公证3、有!

    2009-06-09 1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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